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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虞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摘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1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虞城县委进行了巡视。11月2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虞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1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虞城县委进行了巡视。11月2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虞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即整改。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17年12月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委成立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朱东亚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白超和县委副书记王新胜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洪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强化县委领导核心作用、“两个责任”落实、权力监督制约等3个专题小组,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人员,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分块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虞城县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问题和3方面建议39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和“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以最快的行动,投入到整改工作中去,整改工作在县委直接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2018年1月5日上午,县委书记朱东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前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明确了县委副书记王新胜统筹此项工作,县委办公室主任刘洪立具体负责。对整改落实工作再安排、再部署。1月5日下午,王新胜、刘洪立同志召开了由责任单位一把手参加的虞城县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提出了巡视整改工作要压实一把手责任、要全县一盘棋、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要强化工作问责等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督导推进,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2月6日,王新胜、刘洪立同志再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要按时间、按质量、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每周督查一次整改情况,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及时进行整改通报。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书记负责;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虞城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39项整改任务。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7年12月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县委书记朱东亚对此意见深入剖析,并责成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在以后的中心组学习中进行规范。12月14日,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整改落实。

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虞城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原则、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工作制度、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以后理论中心组学习中按要求严格执行。

2.针对宗旨意识有偏差的问题。

2018年1月17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提出对照目标,查遗补缺,确保完成。“三河”治理抓紧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高中新址建设项目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要求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定时召开协调会,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工作衔接,协调好各单体项目之间的施工配合。

“三河”治理项目于2017年6月6日完成了项目招2800万元对老商永路进行大修改建,于2017年11月7日开工,目前,正在紧张施工建设。

投资1.5亿元实施虞城县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投标,项目总投资4.92亿元,正在紧张施工。县高中新址二期工程2017年12月15日正式开工;至2018年7月1日,全部完工;2018年7月10日,竣工验收。

3.针对新城和老城建设方面的问题。

为彻底解决老城区脏、乱、差、内涝等问题,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投资工作,改造区域东至黄河路、西至漓江大道、北至陇海铁路、南至工业大道,该项目涉及老城区16条道路,计划建设雨水管网总长25.27千米。目前,老城区雨污水管网黄河路东侧、漓江路东侧、大同路东段雨水管网已基本完成,嵩山路红路灯至响河桥段已基本施工结束。文化路西段雨污水管网施工已基本结束,胜利路围挡已拆除,大同路东段北侧施工已基本结束。

4.针对在环境治理攻坚中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加大环保部门监管力度,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加强环境治理,对违法排污和超标准排污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超标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厉追责。

(1)对环保部门前期监管不力,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工作不到位,县环保局7名同志受到严厉追责,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2)2016年7月21日由县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将锅炉彻底拆除。

(3)按照监察体制,环境监察大队分为8个中队,实行全天候日常分区监管,对辖区内重点涉水、涉气、涉固体废物以及排放量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24小时驻厂监管。

5.针对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认真开展“大走访、大部署、大动员”活动,逐村、逐户找准致贫原因,制定个性化帮扶政策,重点就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整合帮扶资金、确定扶贫项目,精准施策,精准发力,通过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帮扶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办法实现逐步脱贫致富。

县委、县政府始终紧扣贫困人口“增收”这个核心环节,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以大带小”,依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以小育大”,全县所有贫困村全部建设扶贫车间;“以新促转”,导入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依托金融扶贫政策,加大奶牛贷、大豆贷放款力度。把龙头企业作为产业扶贫的重点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培育和支持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全覆盖。加快闲置资金拨付力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2017年11月30日,召开资金拨付专题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快闲置资金拨付力度,4508万元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全部拨付到位。

6.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坚决执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中指出的干部超配、机构改革、轮岗交流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彻底整改。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干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改进工作、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干部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9月,对市委巡察时提出的应予整合的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园艺技术推广中心分别整合到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和县农业畜牧局,做到人、财、物彻底合并。

7.针对政治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2017年12月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再次学习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切实增强从严、规矩、程序、担当、创新的意识,使《条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增强从严意识。认真领会“从严”要求,坚持以“从严”态度来贯彻,严格落实“从严”责任。对照《条例》的新论述、新标准、新要求,把中央“从严”要求真正落实到县委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增强规矩意识。把《条例》挺在前面,时刻绷紧规矩这根弦,准确理解把握《条例》执行的标准和要求,并将其贯穿于谋划工作、议事决策、监督问责等全过程。

增强程序意识。坚决维护程序的严肃性,让执行程序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

增强担当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地方党委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履行好《条例》规定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大职责。

增强创新意识。坚持贯彻落实《条例》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运用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学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在虞城县落地生根。

8.针对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完善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四大家班子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县委决策、政府落实、人大监督、政协参与工作机制的科学落实。积极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决策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意愿和利益,不搞包办代替、“一刀切”和强迫命令。积极筹备“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确保2018年及时启动和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盘点和梳理,促进“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着力加大协调力度,坚持以重大项目统筹为契机,不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助推“一路一区一港一中心”建设,打造“果乡绿城,五金世界”。

9.针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下大力气落实打好“四张牌”、打赢“四大攻坚战”,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攻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建设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五金工量具生产、检测、研发和销售基地,由中国科学院按照国际第五代工业园标准,规划建设了占地2.7平方公里的中国五金工量具产业生态城。支持企业建设“互联网+”项目,提升产品档次,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生产规模。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主动走“机器换人”的智造之路,目前,已有亚东量具、海博工具、步步先动力科技等企业完成了机器换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一批掌握更多核心技术、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更多知名品牌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点带面,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或研发机构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以点带面,组织豪宇电子科技、建波量具等6家企业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3家企业或研发机构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申报了商丘市建波工量具有限公司的激光测距仪(专利号:CN201630158990.1)省级专利奖,对6个发明专利进行了资金补助。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企业加强技术人才培育。

1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抓好日常教育、专题教育和关键教育,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健全制度,构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长效机制,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抓住重点,做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坚持书记带头,抓好班子建设,抓好决策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及时跟踪问效,增强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力,严格年度考核,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2017年11月9日,出台《虞城县“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暂行办法》。不仅在县委决策层面,同时延伸到一些重点部门,如发改、审计、财政、人事、住建、规划、环保、教育、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部门,强化风险评估民主评议制度、民主集中制等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与落实,让决策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11.针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少的问题。

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2016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汇总,列出项目施工进度清单,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倒排工期,全力加快招商引资项目施工进度。严格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影响进度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问责。

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2017年12月18日,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程惠建为组长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商务局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台账,列出时间节点;三是加强督导,开展督导检查,认真督导落实;四是严格整改,分类整改,加快推进。

12.针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不够的问题。

加大民生领域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对每一起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每评估一起上报一起,每评估一起备案一起,做到应评尽评,决不漏评。县委维稳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把风险评估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和2018年工作计划。2017年6月7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明珠广场项目运营和资产处置领导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光华任组长,抽派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得力人员任成员,专门处理明珠广场有关事宜。尽快兑现各利益群体的基本诉求,挽回社会影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同时定期召开问题楼盘解困会议。

13.针对意识形态引领不力的问题。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下发《关于乡(科)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虞城县意识形态工作反馈的意见,2017年12月16日至18日,针对全县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形成了督导报告。适时召开意识形态联席制度、联合会商制度会议。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交流情况,提出工作对策。

14.针对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抓好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建设,将木兰大道、大同路、长江路等打造成公益宣传示范街,两河口公园打造成“虞城好人”主题文化公园,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机关单位、社区、公园、校园、农村等活动。全县所有乡镇、村成立“四会”(红白理事会、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充分发挥乡贤“五老”的凝聚作用。抓好家风建设,传承优秀文化,开展家风宣传教育活动、最美家庭评选推介活动、“厅堂悬挂家训、培育文明新风”主题活动等。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广大群众中倡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抓彩礼治理,培育文明风尚,引导广大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理性消费的思想意识,加强乡村两级组织建设,发挥乡村自治组织的力量,加强对农村婚介媒人管理,依法打击民间媒人哄抬彩礼行为,抓好婚丧简办,倡树社会新风,对于婚丧大操大办,首先从党员干部开始规范。目前,全县因婚致贫895户中还有62户未脱贫。

15.针对宗教领域管理缺失的问题。

(1)2017年11月26日召开县民族宗教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建立乡村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2)对宗教场所依法依规管理。(3)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4)在全县范围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1名参与建庙的党员和2名信教的党员,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16.针对“两个责任”虚化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共商丘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商丘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商发〔2017〕9号)要求,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发了《中共虞城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虞城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县委领导班子作为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1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与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7.针对巡察监督重视不够的问题。

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努力实现虞城县十二届党委巡察全覆盖。认真组织好每轮巡察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反馈及线索移交等相关工作。县委第三轮巡察结束,县委书记专题会于2017年12月18日,听取了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强化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把巡察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跟踪督办,对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照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条条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12月28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5个乡镇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流程相关规定,今后每轮巡察工作将及时进行汇报,汇报后一周内将巡察工作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办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目前,5个乡镇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正在逐项逐条进行整改。

18.针对审计监督重视不够的问题。

召开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工作。针对审计监督存在盲区,统一调配审计力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统筹安排审计项目,使审计全覆盖有计划、有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现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对其他对象至少三年审计一次的要求。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负总责,对于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以审计项目为单位,将审计报告所列摆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建立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目前对涉及的扶贫、农业等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起;按照《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审计对象管理系统》文件要求,对全县各预算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信息录入,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目前第一批已录入一级预算单位54个;2017年12月14日起,对全县9个乡镇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19.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把握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对“三类人”尤其是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领导干部的查处力度,围绕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手段,提升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出台了《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县委、县纪委设立了专门约谈室,2017年7-12月,全县共约谈181人,其中提醒约谈140人,警示约谈34人,工作约谈7人。共约谈“一把手”32人。

监督党委(党组)发挥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作用,深化约谈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加大对基层运用“四种形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一把手”特别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一把手”的日常谈话提醒,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问题线索反映较多的,加大谈话提醒力度。推进“一把手”述廉常态化。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曹正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7年8-12月,虞城县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信访举报86件(次),立案54件,党政纪处分75人,其中乡科级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20.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落实“三转”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双重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2017年以来,有4人因分管其他工作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2)开展专项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止2018年2月7日,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180起,共立案87起,党政纪处分127人。

21.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2017年7月17日,召开全县以案促改动员会,通报了刘慧生、许大刚、李东升及曹正君等典型案件,会议强调坚决杜绝此类案件发生,要汲取教训,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8月25日,县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对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刘存领和郑集乡原纪委书记韩长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治力度,深挖根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发挥以案促改助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坚持问题导向,由查摆问题倒逼制度建设, 2017年查处各类侵犯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6起,党政纪处理79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2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集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建立整改台帐,下派127个工作队,按照“一村一策”要求,逐村制定工作方案,实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指导,把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目前,12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毕。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加强村集体经济建设,开展“乡村振兴,做新时代先锋”活动,推行乡镇包村干部住村,从县直单位选派601名副科以上干部下乡担任“名誉村长”,以“三?五”基层工作日为载体,围绕强党建、促脱贫、抓稳定开展工作。

制定下发《关于坚持“三有三带”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选优配强新时代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意见》等文件,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突破口,调配村党支部书记77名,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班子建设。

加大党建投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将村干部工作报酬及村级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全部提高到市委规定的水平,同时把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目前,37名60岁以上的支部书记已被调整。在全县146个贫困村建成扶贫车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办事能力。

23.针对活动场所不规范的问题。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阵地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2561.6万元,新建了229个村级活动场所,修缮了52个;投入155万元,为新建场所统一配备了办公桌凳和文件柜,完善了党建制度版面和“四牌两旗”等;投入90余万元,对村级远程教育平台的设备进行升级,全面普及远程教育,丰富党员教育手段。

24.针对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把每月第一个周一定为全县“党支部主题党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健全和规范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县委派出督导组,逐乡逐村检查“三会一课”、 “三?五”基层工作日、“党支部主题党日”等落实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议题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2017年以来,全县601个行政村共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各类事项2569件;持续开展好“党员+”活动,注重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每周组织学习讲评,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县党员与1.4万多名贫困群众建立长期帮扶关系,与113名上访户结成帮扶对子,化解不稳定因素129起。全县建立了“四知书舍”63个。

25.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按照巡视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严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加强党政正职储备。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一线岗位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接受考验,增长才干,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肃干部调整纪律,对表现优秀的,加强培养使用。

26.针对干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委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细则》(试行)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标准,畅通干部交流选用渠道,旗帜鲜明的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鼓劲,加大不适宜现职干部调整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落实了任职交流回避制度,2018年1月,对同一岗位任职满十年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对4名夫妻、姐妹直系亲属在同一单位任职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

27.针对“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根据“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将“三定”方案和干部花名册进行逐一对照,针对超配的科级干部,采取调整交流、免去兼任职务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消化。截止2017年9月,县委对县人社局等7家单位机构改革单位人员进行了合并消化,对14个单位超配的科级干部消化完毕。及时召开5个合并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做到一套班子办公,人、财、物等彻底合并;严格规范配备干部,杜绝新的“三超两乱”问题发生。

(三)权力监督制约乏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高

28.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

持续深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好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财政、民政、人社、卫生、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农机等部门认真对照本部门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在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平台、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和巡视巡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成果,广泛收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灵活运用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乡纪委执纪审查的重点。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堵住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漏洞。

2017年8月省委巡视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5起,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重处分11人,乡科级2人。

29.针对权力运行缺乏约束的问题。

厘清县直单位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从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局委主要负责人;从党内监督到人民群众监督;人人明晰岗位责任,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申报、审批和集体决策事项都要通过会议研究,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微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作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沟通核实,对违规发放和违规骗取创业担保资金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公开农机补贴信息,真正做到农机补贴信息全面公开。

目前,已对违规为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待就业小额贷款进行核查,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贴息资金近13万元,追回28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的29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31.06万元,并且上交县财政。2017年8-12月,虞城县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信访举报86件(次),比2016年同期(155件)下降44.5%。

30.针对低保管理乱象丛生的问题。

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目前仍在享受低保的人员,立即停发低保费用。严查农村低保办理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格执行低保政策,有力追缴了财供人员领取的城市低保金,对有关违规办理低保的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2017年9月1日,给予7人纪律处分。

目前,对不符合条件目前仍在享受城市低保的5人,以及拥有车辆目前仍在享受农村低保的13人,立即停发低保费用。所追缴款项全部上缴县财政。

31.针对套取民生资金问题多发的问题。

继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做到力度不减,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认真查找发案原因,方案具体,措施得力,制度管用。加大基层微权力治理力度,形成常态。按照监管科学化,用权规范化,监督立体化的模式,加强对基层微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和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能,减少用权随意性。

目前,对违规为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待就业小额贷款进行核查,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贴息资金近13万元,下一步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沟通核实,对违规发放和违规骗取创业担保资金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

针对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县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追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各乡镇纪委对涉及违规套取资金的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6名财政供养人员套取的2.5万元危改资金已全部追回,对涉及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

2014年至2016年店集乡闫屯村原支部书记闫海滨虚报粮食补贴70亩,骗取粮食补贴2.2万元,已开除党籍。

32.针对作风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开展“四风”问题重点检查。围绕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紧盯节假日,搞好节前警示提醒,节中集中检查,节后核实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推动作风建设的主线贯穿始终,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对“四风”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组织生活会等系列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自纠,使监督关口前移。不间断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专项检查,找准正风肃纪着力点,定期分析评估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情况,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勤俭节约、廉洁从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规范,吸收创新经验,逐步出台一批有效管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县委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办法》。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案件21起,党政纪处理42人,诫勉谈话3人。

33.针对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精减文件各项规定,完善文件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重复发以往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上级文件能指导解决问题的,不另行文;不以文件落实文件;已开会部署的工作、能够采取督办、协调等方式推动的工作,不再发文。切实提升发文质量,确保所发文件做到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方案精炼。优化文件运转,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不得越级报送和多头报送。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精简会议各项规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坚持“先审批,后开会”原则,完善会议审批制度,未按程序报批的会议,坚决不开;已发文部署的,或者可采取其他方式沟通协调解决的,不再开会。控制会议规模,切实减少陪会现象。提倡缩减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严格控制时间。降低会议成本,各种会议会务活动一律从简,不发各类纪念品,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合影,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

34.针对公款消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按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招待标准,落实“三单一函”规定要求,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公务灶专项检查、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集中排查等工作。严格执行《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接待审批、接待标准。严把公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无“三单一函”接待支出,财政入账审核一律不予通过。加大企业经营环境治理力度,对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严格问责和惩处。

35.针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的问题。

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查找在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利用新闻媒体、微信随手拍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的违纪案件。对举报受理和明查暗访发现的存在干部作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理,对触及“纪律和规矩”红线的,严格追责。经常性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访谈活动,在县广播电视台、“清风虞城”微信平台和“虞城网”开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访谈”专栏,同期发布采访报道内容。

目前,县教体局副书记、副局长刘存领顶风违纪,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丧事,收受礼金,已被免去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分别给予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审计发现,对4名经商办企业的科级干部违规经商问题进行了立案,党政纪处理3人,诫勉谈话1人,并进行通报,责令其他人员变更或注销有关工商信息。巡视发现,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351名,已整改到位。

36.针对经济领域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加强“三资”管理;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执行打折扣的问题;实行项目招投标“双约谈、双报告”制度;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加大整改力度。对县域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对商业经营性用地实行网上公开交易,高价者得。对工业土地,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实行政府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旧城改造不再由开发商主导,而是由政府主导,由县政府筹集资金拆旧,拆出土地后由县政府公开挂牌出让,出价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2017年已对县域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

37.针对财税监管漏洞大的问题。

建立风险协作机制,加强税种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税源管理单位工作配合,实现有效融合,无缝对接,做好风险预警。建立风险快速处置机制。收到推送的疑点数据后,及时提醒,安排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核查,疑点重大的先行“控票”;核查后疑点排除的,经“专项办”确认后,恢复供票;疑点不能排除的,及时推送风险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或稽查。

向企业返还税金及土地出让金涉及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18年不再执行。

目前,2013年已对县域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

欠款企业已制定还款计划。个人借用县发投公司款项已全部收缴完毕。

38.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隐患多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要求,强化规划执行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重点,着力加强对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工作程序、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规范各方行为,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管理方式,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执行的有效落实。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要求,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经常性、全过程监督,强化监管重点,着力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程序、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规范各方行为,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管理方式,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招投标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加大重点项目及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项目单位招标“双约谈、双报告”制度。

2017年8-12月,县纪委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全部进行了“一案双查”,党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2人。

39.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办法》《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公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做到合法合规票据入账。开展“节日病”治理,严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行为。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报销规定。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持续抓好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虞城县举一反三,再部署、再安排、再交办、再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督查暗访,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各专题小组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整改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清单,倒排工期,设定节点,搞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问效,全面掌握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及时解决问题。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乡镇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彻底解决好,还要从存在的问题中吸取教训、纠建并举,防止问题查而再来、纠而复生。着眼长远、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查问题,健全机制堵漏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巩固好,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3027581(工作日上班时间);邮政信箱,虞城县行政中心1号楼307室巡视整改办公室;电子邮箱,yuchengducha@163.com。

 

中共虞城县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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