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1 09:43 我要投稿
虞城网讯 (通讯员 陈金华 张朋)“我又没花他的钱,我只是个担保人,你们带走我,我也不能替老陈还钱呀!”11月3日,当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宋某从一个会场上带离时,宋某依然不停地诉说自己的无辜。
2015年8月,宋某的朋友陈某向申请人高某借款15万元做生意,宋某为该笔借款作了担保。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催要借款,陈某因为生意做赔,一直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及利息,形成诉讼。2016年12月4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偿还高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宋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4月11日高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陈某长年在外务工,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陈某未果,也没有查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找到在某机关工作的宋某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宋某作为担保人不履行的判决义务所面临的后果,但宋某一直认为钱不是自己借的,也不是自己花的,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在被拘传至虞城县法院后,听说自己要被拘留,还有可能承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刑事责任,甚至会因此丢掉工作,宋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让其亲属急忙筹钱10万元,剩余借款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还要向朋友陈某追偿欠款。
法官在此提醒某些担保人:担保有风险,一定要谨慎,不可乱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须替人还账。
责任编辑:张 岩
《公职人员作担保拒不还款被拘传》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angqiu.yuduxx.com/yucheng/77892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