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0 19:02 我要投稿
虞城网讯 6月8日,虞城县2017年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行政中心二号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县长白超,县领导逯德标、陈富磊出席会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第三稿方案、食品产业园规划方案、县中心城区水系专项规划方案、县产业集聚区内道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方案、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选址方案及嵩山路南侧、运河北侧、县高中新址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等6个项目进行规划论证。会上,有关人员介绍了方案设计情况,与会人员对方案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白超要求,各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再次审核通过后实施;城乡规划委员会各组成单位要严格依照《虞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办事,城乡规划的审批和修改,必须报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县规委会审议同意的,不得擅自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凡需报经县规委会研究审批的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视为违法项目,必须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要求进行处理。
白超强调,把虞城打造成宜居、生态、平安、健康的城市综合体是每个虞城人的责任。一定要抓牢产城融合,推动生产、生态、生活发展,让“三生”在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生生不息、生机勃勃,让老百姓的生活富有质量,让生态富有容量,让生产富有效益。在城乡规划的同时,要切实把土地的利用、环境的绿化、河道的治理、管道的建设等项目进行整体规划,避免项目建成后设施的缺失。
(摄影报道 杨飞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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