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5 09:00 我要投稿
虞城网讯(通讯员 陈金华 侨张朋)5月19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虞城县人民医院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4年7月10日,林某因做生意向胡某借款13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将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双方鉴定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到期后,林某没能履行还款合同。经胡某多次催要,林某还了2万元的利息后,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2015年9月23日,胡某申请执行。虞城县法院依法对林某抵押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经过三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执行干警决定对林某采取强制措施,得知林某因病住院接受治疗。执行干警来到病房,对林某释法析理耐心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还款解协议,分期还款,于2018年5月底还清。
《虞城县法院干警病房调解执行案》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angqiu.yuduxx.com/yucheng/718643.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