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08:34 我要投稿
2017年3月27日,虞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侮辱他人案件。
经查,3月26日,违法嫌疑人范某(男,24岁,虞城县界沟镇人)为提高网络知名度,捏造事实在新浪微博内发布恶意诽谤侮辱他人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现嫌疑人范某已被虞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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