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9 10:36 我要投稿
虞城网讯(通讯员:张学鹏)2月6日,已经被拘留的被执行人郝某通过其亲属向法院送来了8万元的赔偿款。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当即把赔偿款发放给了申请人赵某。
2016年1月3日,郝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赵某相撞,造成赵某受伤。经虞城县交警大队认定郝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赵某入院治疗。
2016年8月2日,双方经虞城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郝某于2016年8月17日前,向赵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5万元。然而郝某并没有履行协议。郝某长年在外,没有了踪影。2017年2月2日,春节集中执行紧张进行中,虞城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仔细摸排,将回家过年的郝某抓获并司法拘留。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郝某很快通过其亲属送来了赔偿款,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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