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4 10:59 我要投稿
(记者 刘建谠 通讯员 刘起旭)“没想到他们能够牺牲节假日,不远千里到我家帮助解决此事,不到5天时间就解决了,为我挽回了十几万元的损失,他们对工作真负责,他们是我家的大恩人,太感谢了!”昨日,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的储天明给记者打来电话,对虞城县工商局及时解决其棉花纠纷表示感谢时,激动的声音像是哭了。
11月22日,虞城县工商局接到县委督查室要求调查处理储天明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站集镇杨某销售假棉花的督查通知后,高度重视,按照县委“日清周评马上办”的要求,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迅速调查处理此事,至11月27日晚,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用时不到5天。目前,除使用一部分外,剩余的9.585吨棉花已被退货,134190元货款已退还给储天明。
在虞城县工商局站集镇工商所,记者看到案件问话记录:2016年10月15日,杨某以每吨1.4万元的价格卖给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的储天明做被套用的絮棉11.4吨。当时,储天明来到杨某储棉仓库,看货后说:“可以”,然后成交,储天明应付货款16.07万元,实付16万元。
专案组成员、站集工商所所长胡冠柱介绍说,该批棉花包上没有标明是三级棉花,杨某是按照做被套用絮棉的价格每吨1.4万元卖给储天明的,储天明看货后也认可。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储天明使用了一部分絮棉加工被套,感觉跟自己期望的有出入,于是出现了纠纷。虽然他们没有案件查处义务,但是本着以人为本,谁管理谁负责,坚持全县经济环境安全建设第一的原则,按照县委“日清周评马上办”的要求,主动作为,坚决打击不法商业行为,依法维护外来商户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稳妥调查协调处理,极力挽回各方面损失,优化虞城经济软环境,让来虞城经商洽谈生意的人来得了留得住经营好。
据了解,杨某在郑州给家人看病,不愿意回来配合解决此事,储天明强烈要求退货,但杨某死活不同意。专案组通过杨某亲属以及当地乡贤给杨某打电话,反复做工作,杨某终于连夜从郑州赶回处理此事,勉强同意退款。但是双方都不敢见面,都有顾虑,怕当面引起争执。储天明害怕退回货物后收不到购货款。
11月26日一大早,专案组驱车前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储天明家中实地解决此事。经多次协商,11月27日上午双方达成协议。专案组在当地找来货车,监督储天明现场过秤,除使用一部分外,剩余9.585吨。装车完毕后,专案组通过电话告知杨某剩余吨数和装车情况,在得到杨某认可后,督促杨某立即通过银联卡汇到储天明账户9.585吨的货款134190元,5分钟后储天明查证收到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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