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虞城县司法局、虞城县综治办于2015年12月1日至3日在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由各乡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综治专干、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行政村民调员共800余人参加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培训班聘请律师就《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继承法》中的法律条文,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司法所长结合调解案例生动地解读了《人民调解法》及《最高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并对当前农村易发、多发的婚约彩礼、土地流转、遗产继承等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要注意方法和技巧,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己任,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学习,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对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法》的了解和掌握,对今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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