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8 12:18 我要投稿
本报讯(通讯员贾文亮蔡松领记者侯博)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确保广大现役士兵安心部队服役,虞城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要进一步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农村义务兵、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随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年增加。同时规定,在保证正常发放义务兵优待金的基础上,为大学生义务兵每人每年再增加3000元,同优待金一并发放。
《意见》还规定,要设立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奖励金。士兵服现役期间个人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2万元、1万元、1000元。同年内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奖励金,所需奖金由县财政承担,民政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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