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16日,我县在木兰文化广场开展了预防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工经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我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木兰文化广场设置了咨询台,通过宣传版面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逯德标到现场观看了宣传展板,与各成员单位咨询台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交流,并接受记者采访。
逯德标在接受采访时说,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金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依照法律、法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宣传日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有机结合,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公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摄影报道 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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