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4 22:22 我要投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虞城县委督查室回复时间:2014-07-07 18:30
网友:
您好!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县房管局、国土局、建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长江新苑截止到目前“五证”皆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开发商提供的有效证件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照规定,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部显眼位置公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该楼盘不符合预售条件。建议网友应慎重购房。
下一步,县房管局等单位将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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