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5 11:43 我要投稿
我叫陈爱军,今年49岁,是一名肝癌晚期患者,系虞城县利民镇杨灿楼村人,农民。我要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是,虞城县人民法院今年7月4日做出的虞民初字第605号判决书的事情。这份判决书错将我11年前购买的房产一处,认为是我租赁的房子,错误地判决我在判决生效后偿还我购买的房产。
早在2003年,我以3.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镇袁寨村村民刘俊起的两间门面房子(有刘俊起给我打的房款收条为证)。该门面房位于利民镇政府对面,上下两层四间后面还有一个单独的院落。因为当时刘俊起没有房子的房产证,只有一份“房产地买卖契约”。“契约”是刘俊起的战友蔡玉轩和杜康酒厂所签,刘俊起称蔡玉轩已经将门面房卖给他了,这个事实镇上的人都知道。随后,刘俊起将房子以及这份“契约”原件卖给了我,并于2005年6月7日写下收房款证明。
11年后的今年年初,刘俊起紧挨着我购买的门面房建筑5层小楼。因建筑房子过高,将我购买的两间门面房损毁,出现严重裂缝,成为危房,无法入住。我找刘俊起赔偿,双方协商不统一,以致刘俊起在建的小楼停工。停工后,刘俊起在商丘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任民警的儿子刘建敏威胁我说:“房子是谁的还不一定,我想扒就扒……”
今年3月份,刘俊起勾结战友蔡玉轩将我告上法庭,声称11年前我购买的门面房归其所有,当初只是交予战友刘俊起往外出租,并未卖给刘俊起。这是刘俊起不愿赔偿我房子损失,怂恿他的战友蔡玉轩使用的“歪招”。其由刘俊起出钱,蔡玉轩出面起诉我。因为刘俊起黑白两道都有人,儿子女儿又都在市公安局工作,有权有势,威胁我的证人,致使我的证人不敢出庭,而蔡玉轩原在县检察院工作,蔡玉轩女儿蔡明云任县法院民一庭庭长。蔡玉轩在虞城县法院起诉我,得心应手。他们仗着公检法都有人,恶意串通,欺压一个重病癌症患者。蔡玉轩没有房产原件是不能立案的,但是蔡玉轩的女儿蔡明云利用自己在法院的职权和关系网,暗中操作,上下串通,私自立案,本是陈爱军的房子,却判给了蔡明云的父亲蔡玉轩。
原定于2014年4月25日开庭,开庭前一天,也就是4月24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庭长张涛(他也是审判长)通知我不开庭了,再追加被告刘俊起,但是4月24日晚上张涛却又通知我25日按时开庭,结果造成我仅有的证人不能按开庭时间到庭作证。2014年4月25日,蔡玉轩诉讼我偿还房子一案在虞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蔡玉轩平时在外居住,房子交予刘俊起对外出租。”(判决书原文),显然与事实相悖。但对于我提交的证据和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并且在庭审中张涛利用职权不让我陈述事实,张涛说:“你再胡说,把你拉出去”,并把我最有力的证据房款收据曲解为租金收据,白纸黑字写着“房款”。
今年5、6月间,我就此事上访到有关部门。案件的主审法官——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庭长张涛等人将我接访回家。张涛对我说:“老陈,我知道你冤!房子是你买的,刘俊起盖楼压坏了你家房子不想赔偿你,才恶意串通他的战友蔡玉轩欺压你,起诉你。我完全明白事实真相,你不要到处上访了,案件对你有利,你一定能打赢官司。”
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虞城县人民法院7月4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我在判决书生效30日内返还原告蔡玉轩的房子。这就是张涛的阴谋,严重违法违纪,滥用职权,胡作非为,后来,我找到张涛问他为何颠倒黑白?为何置事实于不顾,张涛坦言对我说:“我没有办法,上面压着我让我这样判呀!”
综上所述,虞城县人民法院做出的虞民初字第605号民事判决书,明显与事实不符,颠倒阴阳。对于我购房子的事实,我可以让10多名邻居出面作证,其中有交房款见证人等。退一步说,如果我是租赁的房子,请问租赁协议书在哪里?3.1万的“租金”证据在哪里?那么,“房产地买卖契约”的原件为何在我手里?刘俊起为何手中只有这份“契约”的复印件呢?
目前,我就虞城县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已经向商丘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去年九月份查出肝癌晚期,我辛辛苦苦半辈子挣得房子就这样被他们强行霸占,我心里的感受可想而知,我现在的身体越来越差,我不希望我的命没了房子也没了,我知道老老实实的打官司我胜诉的机会很小,我只有这样借助媒体,希望此事能向社会公布,让真正事实大白于天下,让有关部门关注,惩治这帮贪赃枉法,祸害百姓之徒,还我一个公道。
虞城县利民镇杨灿楼村 陈爱军
18749515917 2014年7月14日
附后:
村民情况反映
我们是虞城县利民镇老庄村委会杨灿楼村村民,我们向大家要说的是,位于虞城县利民镇政府对面、虞单公路东侧、老庄村委会南、南邻刘俊起、南邻朱爱军的这两间门面房,是10年前陈爱军以31000元购买。10多年来陈爱军一直拥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今年年初包工头刘俊起紧挨陈爱军的门面房建楼,将陈家门面房压裂缝,刘俊起不愿赔偿,串通战友蔡玉轩,改口说房子是租赁给陈爱军的,这明显是歪曲事实,请有关部门明察。
刘俊起是包工头,有权有势,而陈爱军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刘俊起仗势欺人,在陈家的门面房外强行盖5层小楼,而且占据陈家门面房的上空。我们这些善良的村民都看不下去,共产党领导下,怎能容忍这样的包工头欺压善良百姓,不就是刘俊起的儿子在市里当警察吗?
更令我们气氛的是,虞城县人民法院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违背民意,冒天下之大不韪,颠倒黑白,做出荒唐的判决。我们期待上级法院能明察事实,还陈爱军一个公道,还原事实真相。
虞城县利民镇老庄村委会杨灿楼村村民
陈爱红 曹秀芝 范玉环 王英华 乔传林 袁朋辉
王超杰 袁福军 袁云刚 冯文福 刘春花
马文义 袁中华 冯红波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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