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8 11:41 我要投稿
经查,该项目在审批、建设、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虞城县供电公司在建别墅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问题;二是虞城县供电公司存在挤占使用单位资金问题;三是虞城县城建规划部门存在违规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监管不力问题;四是虞城县国土资源部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可是当我们细看那些罗马的官员可以发现:除了原供电公司的正副经理外,另外两名是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在国家有关部委三令五申要求停止高价房建设的时候,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供电公司违规建设7年才曝光的严重事件,为什么只有两个副局长经查接收停职处分?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的正局长们为什么没有对该事件负任何责任?
认真分析事件的整个来龙去脉,大家可以发现,供电局的别墅能够开工长达7年之久,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供电局监守自盗,挤占使用单位资金;二是虞城县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为该项目大开绿灯。难道两个局的正局长们在7年里对该事件闻所未闻?笔者认为这个理由有点太牵强!至少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土地出让合同书上是要两位局长签字的啊。对于这个调查结果我们只能说商丘市和虞城县成立的联合调查组没有能够进行足够深度的调查,没有能够尽到调查组应该尽得责任。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官员问责制,这次的调查事件仅仅做到了官员问责但是未能将一把手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有负于国家和人民对他们的期望。而且在此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中,仅仅是看到了将相关官员停职处理的处罚,没有看到其他深层次的处罚措施,那么会不会又出现过几个月这些官员又在其他地方“死灰复燃”的怪相呢?
对此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将违法犯罪事件的处罚真正落到实处,严惩相关责任人,而且要完善官员任职调职选拔等相关制度,谨防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让真正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官员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谋福利,从而真正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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