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商丘新闻 > 永城新闻 >

永城市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摘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永征公告字[2015]01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   永征公告字[2015]01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第4条、第5条、第6条的规定,现将永城市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及文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4】1110号   二、批准时间   2014年12月12日   三、批准用途   工业用地   四、征用土地权属、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五、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征用土地公告范围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必须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统一按有关规定补偿。登记后五日内由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请互相转告。凡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联系电话:0370—2711619   2015年4月7日

《永城市2013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angqiu.yuduxx.com/yongcheng/157156.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