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9 17:01 我要投稿
进一步规范儿童用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心健康,近日,睢阳工商局针对省局3月2日转发《中国质量报》发布2014年玩具文具产品质量“黑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全面拉网排查,优化整治成效。在2014年省局开展的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儿童玩具类商品质量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分局将儿童用品列入2015年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任务。专项整治行动以工商所为单位,以网格化监管为依托,深入文具玩具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监管不留空白。重点检查儿童玩具挂牌上是否标明生产厂家、使用年龄段、安全警示语、维护保养方法、产品合格证等内容,国产玩具应标有“国标GB”字样和3C认证标志,进口玩具应标有3C认证标志和中国检验检疫合格标志。重点检查儿童玩具文具的安全性和适龄性,孩子安全意识薄弱,小配件(小零件)容易脱落易造成噎塞或窒息,重点检查包装上是否有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如“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等警示性标语。对发现的“三无”、假冒伪劣、无合法进货来源等问题玩具文具用品及时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对于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注重行政指导,优化市场环境。利用企业回访、行政约谈等契机,向玩具文具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督促玩具文具用品商家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经营制度,详细记录每次进货的渠道、日期、种类、品牌、数量、商品销量等内容,以备追根溯源,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广泛教育引导,优化消费理念。利用“3?15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开设消费课堂、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购买、使用玩具文具用品的相关常识,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树立在具备合法资质商家处选购包装规范、标识齐全、质量达标的玩具文具用品,不将激光笔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商品作为玩具,尽量避免使用涂改液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文具等科学、安全消费理念。
四、畅通维权渠道,优化维权效能。充分依托校园青少年维权岗、12315申(投)诉平台、“一会三站”、“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等维权渠道作用,建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维权网络,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关于玩具文具用品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鼓励其以新《消法》为依托,采用公益诉讼等方式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切实优化消费者尤其是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申诉效能。
截至目前,共检查玩具文具用品经营户315户次,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15人次,睢阳分局对一家销售“黑榜”名单中公示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菲荧光笔12支,已责令其下架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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