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4 11:28 我要投稿
“本人承诺认真学习《民权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带头支持禁放工作,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践行者……”1月10日,民权县花园乡110名乡、村两级干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为确保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抓出成效,该乡与乡机关干部、村委干部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要求其带头执行禁放规定,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为禁放工作、为全县生态保护和绿色崛起而努力。
据了解,自《民权县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出台以来,花园乡通过宣传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平台等形式宣传禁燃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同时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向群众、商店经营者普及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放”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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