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1 15:03 我要投稿
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10日起,在我县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业务人员120人组成宣传报道组、综合协调组和5个执法小组。经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发动、排查登记,已登记办理三轮车6211辆,办理电动四轮车1342辆,营运三轮车车篷切割293辆。二是加大巡查力度。自11月2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以来,通过采取拉网式、不间断巡逻,不定时、不定点执法检查等方式,重点就县城区域的学校周边、医院附近、公交站台、繁华路段等地点对非法载客营运行为展开集中整治,形成“零容忍”、严管严查高压态势。三是加大处理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对非法载客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按规定运营的出租车进行摄像取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查扣营运三轮车84辆,营运电动四轮车12辆,出租车手续17套,出租车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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