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水池铺乡在“民调”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他们以“四个规范”措施,把民调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是登记纠纷台帐规范。司法所规范登记台帐,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各类纠纷逐一登记编号,并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简要事实、争执热点、要求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文字档案。二是调解纠纷程序规范。由各村民调主任担任首席调解员,两名调解员担任记录员、陪同员。调解时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纠纷事实、有关证据,对方争论,最终提出调解方案,达成协议,确保调解程序合法有效。三是调解协议书规范。针对村调委会制作调解文书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方法、技巧。每处理一件事件,必须制作协议书,避免和减少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反悔,提高了纠纷双方的履约率。四是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认真学习《人民调解员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民间纠纷排查制度》、《民间纠纷登记制度》、《纠纷信息传递反馈制度》、《调解纠纷回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制度》等项工作制度。强化了调解员的工作责任,促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史素霞)
《水池铺乡“四个规范”唱出“民调和谐新曲”》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angqiu.yuduxx.com/liangyuan/151630.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