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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梁园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摘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区直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促进改革开放、助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和保障民生改善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更好地凝心聚力,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区直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促进改革开放、助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和保障民生改善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更好地凝心聚力,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统战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梁园分局、区市场建设管理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首届梁园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大力弘扬“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充分展示我区优秀建设者的时代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好发展大产业、营造大枢纽、培育大商贸、做特大农业、惠及大民生五大工程,实现大发展、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人选条件

评选范围。非公有制企业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人士及外国国籍人士。

推荐条件。优秀建设者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私营企业出资人、经营者、管理者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及时足额缴纳员工“五险一金”。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安排部署,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

(二)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同心”实践行动、“千企帮千村”、光彩事业等活动,在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等方面表现优秀;

(四)在创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方面有突出贡献;

(五)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口碑和社会影响。

三、表彰奖励和表彰名额

表彰奖励。对梁园区优秀建设者的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注重人文关怀。由区委、区政府授予“梁园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颁发“梁园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奖牌、证书,并对获奖者的事迹广泛进行宣传。

根据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本届表彰名额为30名。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指定范围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全面审查,做好推荐人选工作。行业协会商会及个人可向区工商业联合会自荐申报。

四、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相关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推荐评选的名额、条件和程序,个人自愿参与,社会广泛推荐,由参评人所在企业推荐申报,并在参评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相关单位对推荐的区优秀建设者参评人进行评审,研究提出人选和后备人选名单,将人选材料纸质版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区工商联办公室1117室)初审,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区工商联邮箱( lyqgsl@163.com)。

(三)人选和后备人选经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通过后,在区主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基本信息、免冠照片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和后备人选将材料纸质版于4月5日前报送至区评选委员会审定,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区工商联邮箱。

推荐报告包括评选活动组织情况、人选情况、有关问题等内容。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表中2寸免冠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626×414)。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另请提供所有参评人选的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413×295)和200字以内简要事迹用于公示,一并通过上述邮箱传送。

(四)要认真做好公示期间举报事项的核查处理。有关评选单位对公示期间署名反映的问题,要专门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作为人选和后备人选上报区评选委员会的,应附处理意见和核实材料。对在公示期间被署名举报的人选,由推荐单位核查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区评选委员会。

五、组织领导

推荐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握条件,防止不正之风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群众民主参与,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持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参照中央统战部等五部门做法,我区评选推荐工作由区委统战部牵头,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梁园分局、区市场建设管理局和区工商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我区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

中共梁园区委统战部              梁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工商局梁园分局

梁园区市场建设管理局              梁园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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